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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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并转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3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结合国家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精神,根据学校有关部署,现将国家基金申请的有关要求与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别

2013年度的申请方式包括集中接收申请和非集中接收申请。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基金指南”网页查阅各类别项目的申请具体要求。

二、申请程序与具体要求

做好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需要申请人及其团队、学院和科技处等方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申请程序以及各方职责、要求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

各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学科带头人,都要牵头组建竞争力强的科研创新团队,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各单位申报指标已发送科研秘书)。

2013年起,国家基金项目对申请资格有更加严格的限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要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人要珍惜难得的申报机会,要高度重视《申请书》的撰写质量。要积极主动寻求校内外相关专家的指导和帮助,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完善。

2013年版《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通过在线方式填报申请时需事先向科技处索取登录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并对项目《申请书》(特别是申请资格)进行形式自查,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附在最后)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申请人要在各学院规定时间之前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工作,并将完整的《申请书》初稿及电子版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国家基金项目院级管理员)。

(二)《申请书》修改和完善

科技处建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对口联系机制,加强与学院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申请组织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科技处负责同志深入联系学院,开展政策宣讲、业务咨询与写作指导。科技处从学校层面加强申请工作统筹与优化,并及时与相关申请人和学院协商解决。

各学院要把国家基金申报与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统筹与协调,加大项目申请动员力度,按照学校部署的申报指标,落实本单位的具体申请人。各学院位要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安排专人(科研秘书)落实具体工作。各学院在20132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的咨询论证、初审,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帮助申请人特别是青年教师凝练科学问题,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

科研秘书要对照科技处编制的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核表,在项目申请人自查基础上,对每个项目《申请书》特别是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根据修改意见和审核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将定稿《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在学院规定时限内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201336日前向科技处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完整《申请书》电子版(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再调整,否则将影响他人申报项目)。因限项审查,过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申报。 

(三)申请材料受理

各学院在项目收集、整理、审核完成后,于201331517:00前,向科技处统一正式报送下列材料:项目申报公函(含清单,见附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年度-申请人姓名)和纸质材料(杰青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他类别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核表。

(四)项目查重和再审查

科技处对全校2013年度申请项目进行人员限项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申请人进行处理;并在申请人自查和学院审核基础上对申请项目形式再审查,把好项目形式审查关口,确保申请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基金委的初审,为项目获得资助创造有利条件。

(五)申请材料上报

科技处负责按照国家基金委有关要求将全校申请的201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呈报。科技处将根据国家基金项目年度资助情况,对各学院国家基金申报组织绩效进行考评。

三、特别提醒事项

(一)认真阅读《2013年项目指南》

2013年国家基金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有所变化,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指南》,特别是“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中的有关内容以及所申报项目所属科学部、处中的特殊要求。

1.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二)采用新版《申请书》撰写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国家基金会网站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在安装使用前,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申请人若采用老版本《申请书》,将是无效申请。

(三)准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申请人应认真、规范、准确无误地填写项目《申请书》中“基本信息表”。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严格按《指南》要求填写。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名字一致,手写签字和印刷体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有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加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申请书》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4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12月。

(四)科学编制经费预算

申请人要根据申请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相关科学部的资助强度说明,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并科学编制预算。在填写研究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包括备注说明之外,还要仔细阅读所申请学部的具体要求。申请获得资助后,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在资助合同中不得随意调整。

(五)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项目申请过程中,若遇到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永升 陶 晡

联系电话:0312-7526131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项目申报公函 

       科技管理处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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