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程序之一,是对项目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经费是否合理规范使用的考核与评价。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所承担项目的管理办法要求及其所签订任务/合同书规定的内容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按时完成。到期时按要求申报、组织结题工作。有关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正常在研项目的验收管理。凡承担着河北省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计〔2012〕15号)要求实施执行。
项目验收实行验收结题制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须通过验收的方式结题。验收申请及完成最后时限为项目合同规定研究期限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只有项目验收后,才视为结题(成果鉴定不能作为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方式)。验收流程与程序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登录页面中“管理办法”和“使用说明”。
2.关于已拖期未完成验收项目的集中验收。科技厅研究决定,再次对逾期未完成验收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处理。集中验收处理期限为2013年4月20日前(包括纸质材料报送)。
集中处理期后,将对到期未完成验收的科研类项目作项目撤销处理,项目负责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取消其2014-2016年三个年度各类项目申报资格。未完成验收的专项工作类项目,承担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集中处理期过后再产生的拖期项目,将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的验收结题组织工作,根据所承担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申请、组织、材料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计划管理科 7526131
附件:
1. 截至2013年2月26日需验收的项目清单
2. 已拖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清单
科技管理处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