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并转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已经下达,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计划书的填写工作。
一、项目计划书填写
获得2013年度资助项目的负责人须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hensf.gov.cn)“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点击“项目申报/立项”菜单下的“生成计划书”选项,生成计划书电子数据,并按照批准经费修改经费支出计划。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相关要求填报。经科技处审核后,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简装),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科技处。
按《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执行新标准,关于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及用途、相关经费额度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二、受理时间
网络在线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5月8日下午5:30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5月10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基金办不受理项目负责人个人上报材料。
注:本年度未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可以登录基金项目管理系统查询评审意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晡 张永升 联系电话:0312-7526131
附件1: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