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促进我市科技资源配置合理化、决策流程科学化、项目管理规范化、经费使用绩效化。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为建立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特做补充说明:
1、省、市科技项目都要从项目采集库中产生,再根据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填报项目申报书,纳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库。项目采集库在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全年开放,项目库根据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定时开放。
2、提升服务质量。项目申报、任务书签订、项目验收全部采取在线方式,为项目申请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提供方便快捷的项目申报和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3、规范项目立项。通过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严格项目评审和立项管理。
4、实现项目全过程痕迹管理。实施项目全过程痕迹管理,核心环节信息全记录,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5、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到科研项目申报预算有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有绩效跟踪、项目结题有绩效考核,促进建立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
6、促进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省级科技项目的申报需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无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意见不再受理。
联系人:方雪丹 电话:752130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