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安排,按照《燕赵文化英才工程实施方案》(冀宣文〔2013〕8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三批燕赵文化英才工程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2017年确定的第三批燕赵文化英才,独立主持的课题等项目;如与其他人员合作,燕赵文化英才须为第一负责人。
二、资助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包括委托项目、自主申报项目和配套补贴奖励经费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暂不开展委托项目申报。
(一)自主申报项目。燕赵文化英才组织实施重大课题、重点项目,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以及深入生活、深入基层、社会调查等,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均可申报,鼓励对我省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配套补贴奖励项目。燕赵文化英才获得全国宣传文化领域权威奖项、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承担国家级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产业等领域重点课题或重大项目的;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物保护、工艺美术、动漫、广告、文化经营等领军型文化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的,可申请配套补贴奖励或资助。
三、资助项目金额及方式
资助项目金额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燕赵文化英才申请项目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由2018年河北省文化人才专项资金列支,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有条件的人才所在单位可提供项目配套经费,对有配套资金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四、资助项目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项目资助的燕赵文化英才,按有关要求填写《燕赵文化英才工程资助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从yzwhyc@126.com邮箱下载,密码:87907720),选择申报项目。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项目经燕赵文化英才所在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研究同意后,由所在市委宣传部、所属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单位或省直有关单位统一按要求向省委宣传部呈报有关材料。
五、资助项目评审方式
(一)初审汇总。省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进行整理汇总。
(二)组织评审。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操作性、可行性、影响力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
(三)单位审定。将评审意见报送省委宣传部部领导审批,最终确定资助项目及金额。
(四)立项拨付。项目研究审批后,由省委宣传部下达立项通知,由省财政厅将项目资金列入2018年预算后,一次性或分期拨付承担项目的燕赵文化英才所在单位。
六、申报材料
申报燕赵文化英才工程资助项目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自主申报项目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内容、资金用途、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项目完成时间、申请资金数额等;配套补贴奖励项目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所获奖项时间、奖项名称、授予单位、奖励金额、社会反响等,或承担课题项目名称、授予单位、主要内容、预期效益、成果形式、完成时间、已获资助金额、申请资助金额等;或入选领军型文化专业人才培养时间、人才项目名称、组织单位、培养时限、资助金额等。
(二)填写表格。填写《燕赵文化英才项目资助资金申报表》和《燕赵文化英才工程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自主申报项目需提供材料
1.理论类项目,要提供项目简介、成果形式及预期目标、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近5年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为著作的,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等。
2.新闻类项目,要提供新闻选题策划方案及社会影响等。
3.出版类项目,要提供出版作品简介、出版单位、出版经费预算、策划营销方案、发行量等。
4.文艺类项目,影视剧(含专题片、动画片)类项目,要提供剧本及开拍计划;演艺类项目,要提供演出方案及舞台设计样图;文化节庆类项目,要提交活动方案。
5.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类项目,要提供产品创新情况,企业目标完成情况、品牌远景规划等。
6.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
(四)申报配套补贴奖励项目需提供材料
1.申报获得全国宣传文化领域权威奖项、国家级荣誉称号配套奖励或资助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资金数额及到账情况等证明材料。
2.申报承担国家级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产业等领域重点课题或重大项目配套奖励或资助的,需提供课题或项目立项通知书(协议)、资金到账情况、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等证明材料。
3.申报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物保护、工艺美术、动漫、广告、文化经营等领军型文化专业人才培养对象配套补贴奖励或资助的,需提供入选通知、补贴奖励资金数额及到账情况等证明材料。
4.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
七、有关要求
1.各市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所属第三批燕赵文化英才按要求申报资助项目,并切实履行初审职责,确保申报项目质量(上报部门、单位的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审核认定属实后,在相应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属实”,并加盖审查部门的公章)。各燕赵文化英才要认真组织并提交燕赵文化英才工程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准确、统一规范。
2.项目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于9月11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系方式:0311-87907745,87907720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xcbgbcyx@163.com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