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始受理2018年6月批次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请按照《管理办法》第七章的“鉴定和结项要求”认真准备结项材料。
具体纸质材料包括:
1、《鉴定申请书》——A4格式,打印;
2、《项目申请书》——A4格式,打印原申请书,补签名、补盖章;
3、《立项通知书》——复印件、1页;
4、《立项管理协议书》——复印件、1页;
5、《项目成果登记表》;
6、项目研究成果简介——把《鉴定申请书》相关部分与电子材料《最终成果简介》结合,形式上可以与《鉴定申请书》内容部分重复,单独打印出来;
7、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论文复印件或研究报告;
8、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论文类结项可有可无,研究报告类结项必须有;
9、《变更申请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没变更的不提交。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编排,统一封面和目录格式,A4纸印制,胶装,每一单项内容之间及各项研究成果之间均夹隔页彩纸,便于翻阅。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他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特别注意,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缺一不可。
相关电子材料包括:
1、《鉴定申请书》——word文档;
2、《立项申请书》——word文档(打印原始,勿更改);
3、《变更申请表》——word文档(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4、《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
5、研究成果1、2、……——word文档(论文、研究报告全文,著作的简介和目录);
6、《结项数据汇总表》——excel电子表。
项目负责人须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结项成果的应用转化程度和装订的规范化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务必使用2014年3月修订的新版《鉴定申请书》,使用旧版《鉴定申请书》的,不予办理结项鉴定。交材料时需带期刊或著作原件,审核后退回。
项目如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期,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报社科处统一办理。
特别注意:
知网不可查的成果不要填写或复印上报,一经发现,材料作废、不予结项。
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材料请务必于6月6日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1201办公室。请每个课题组必须由一名主要成员报送并结项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财务审核盖章工作。相关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为电子数据安全,U盘拷贝概不接收。
联 系 人:刘亭 郗媛
联系电话:7526132 7526134
附 件: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