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所: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基金委发布的通告精神,结合学校有关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别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程序与具体要求
做好国家基金申请工作,需要申请人及其团队、学院/研究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和科研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申请程序以及各方职责、要求如下:
(一) 项目申请人事项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要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各中层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申请人要珍惜申报机会,高度重视《申请书》撰写质量,积极寻求校内外相关专家的指导和帮助,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申请人要根据申请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学部的资助强度说明,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在填写研究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包括备注说明之外,还要仔细阅读所申请学部的具体要求。申请获得资助后,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在资助合同中不得随意调整。
4.国家基金申请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尽早向所在单位基金管理员/科研秘书反馈申请人姓名(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常用电子邮箱(登录账号)等信息(见附件1),并通过常用邮箱接收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自行设定)。申请人登录时需认真阅读并默认通过遵守科研项目申请诚信承诺。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人应在各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自查,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伦理审查证明(涉及科研伦理与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的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结题证书等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提交至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为厉行节约,申请材料建议双面打印装订。
若是合作申请的项目,需提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人要根据学校、学院规定的纸质材料提交时限要求,确定所申请项目在线提交适宜时间。
6.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二) 各单位事项
1.要加强对申请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安排专人担当国家基金管理员/科研秘书,落实具体工作。加强统筹与协调,动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根据国家基金限项规定,精准遴选申报对象,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要积极主动寻求校内外相关专家的指导,帮助申请人特别是青年教师凝炼科学问题,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
2.各单位基金管理员核查本单位申请人信息并分配在线申请账户。管理员要核查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常用邮箱等信息注册申请用户(添加人员操作手册见附件2),从系统中添加申请人,系统将发送登录邮件至新添加人员邮箱。新添加人员通过其邮件中附带的激活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登录系统使用更多功能。同时,将本单位申请人信息汇总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科研院。
通知本单位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和国家基金评议专家及时登录国家基金管理系统修正完善个人信息(常用邮箱、联系电话、学科专业、通讯地址等),以便于提高国家基金智能化管理效率。
3.加强对基金项目的审核审查。基金管理员登录国家基金ISIS系统对照科研院编制的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核表,对每个项目《申请书》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将其申请书退回并通知相关申请人处理。
4.各单位要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系统注册开户阶段:系统注册开户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20日,请各单位在1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20年度国家基金ISIS系统注册用户信息表电子版发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纸质版报科研院(综合楼1206室)备案。
在线提交时间:在2020年3月8日前,督促本单位申请人在线正式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处理需要时间)。
正式材料呈报阶段:在2020年3月13日前,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院。报送材料如下:项目申报公函(见附件3,清单从ISIS系统导出(见“确认申请书”页面左下角“excel”))和纸质申请书一份,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核表一份。
(三)科研院事项
1.加强申请工作统筹与优化。建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对口联系机制,强化与各单位沟通与协调,开展申请政策宣讲、业务咨询与写作指导。
2.开展申请项目审查。对全校2020年度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申请人进行处理;并在申请人自查和单位审核基础上对申请项目形式再审查,把好项目形式审查关口,确保申请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基金委的初审,为项目获得资助创造有利条件。
3.呈报申请材料。按照国家基金委有关要求,呈报全校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
三、特别提醒事项
(一)课题组成员签字
1.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建议采用正楷体亲笔签名,签字要与印刷体名字一致,字迹清晰,手写签字和印刷体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
2.主要参与者中有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加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合作单位签章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法人单位公章(或单位注册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2020年国家基金项目申请有较大的变动,申请人在线填写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切勿使用往年版本或将往年的内容直接拷贝,影响申报。
四、咨询电话
项目申请过程中,若遇到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科研院:陈苗苗 0312-7526134 张永升 0312-7526131
国家基金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国家基金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附件: 1.国家基金ISIS系统注册用户信息表
2.添加申请人操作手册
3.学院项目申报公函
4.申报工作计划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