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充分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区域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时期联合基金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
特别提醒:学校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4日上午10时。请各位老师及时提交,以免因时间延误无法顺利申报。项目申请过程中,若遇到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科研院:陈苗苗 0312-7526134 陶晡 0312-7526131
国家基金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国家基金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申请须知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河北部分)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4月20日